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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须知

  一、按揭贷款比例年限:住宅最高7成20年(金融危机时期,住宅最高8成90平米以下),门面最高6成10年。
  二、凡办理银行按揭,借款人年龄必须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贷款年限加上借款人年龄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联名购买的以年长者的年龄计算,且贷款额必须以万为整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三、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银行提供申请贷款资料如下: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婚的只须提供个人的),以上证件必须是有效期内的。
  2.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原件(必须用规定的表格填写,盖单位的行政公章,双方收入必须大于月还款除以0.4,特别注意分清主申请人<产权人>和配偶)。
  3.任何一方的结婚证复印件,包括带照片页和内容页,未婚的须提供单位计划生育小组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小组提供的未婚证明原件或流动人口未婚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4.主申请人(产权人)的贷款银行存折复印件,且必须是升位后的新账号。
  5.如果是个体工商户,且贷款额较大,则还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期国税的税票(必须是同一个单位名称、同一个人的,营业执照必须是有效期内的)。
  四、银行按揭贷款是公司受购房人委托,由我公司代为购房人申请办理,并从购房人与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之次日起进行申请,故购房人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银行要求的各项资料,并按照银行要求和我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统一办理各项签字、见证、抵押备案、缴费等手续。购房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办理按揭手续,影响整体按揭贷款办理。如购房人不积极配合,则视同违约,由此而造成银行按揭贷款不能办理或不能及时办理,一切后果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一切以银行政策变更为准)